腰桿子狠硬的郭冠英大叔回楓葉國了。
突然想到,大叔的機票錢是誰出的?拿公家的差旅費?還是,大叔自己掏錢買?但,不管是用公家錢還是大叔自己的錢,都嘛是花大叔最仇視的島國「歹丸」人民的錢嘛。我真是問笨了。XD
說到這,又想到「美國人」李慶安阿姨,雖然李慶安阿姨還欠島國1.1億新臺幣,但至少我們不用再付錢給李慶安阿姨出國去坐移民監。
(圖片引用自由時報)
(喔對!現在大家都只注意郭冠英大叔,沒人關心李慶安阿姨,不知道李慶安阿姨現在過得好不好?阿姨您一定要好好保重喔,不然1.1億我們找誰要呢?)
但,問題來了,不是說郭冠英大叔「長期閒閒沒事作」,那有什摸東西要移交咧?
是移交「繞不出的圓環」、「中國隊加油」、「被掩蓋的真相...陳儀 是非魔癡228」這些不世出的妙文嗎?
還是說,回去把電腦中文字檔D掉嗎?要不,乾脆銷毀硬碟比較徹底?
喔對!如果是用辦公室的電腦寫文波文,辦公室的電腦,都是用島國「歹丸」人民納稅買的「公物」,「公物」在可以報廢前都要好好愛惜使用,不能隨隨便便弄壞唷,不然,現在景氣這摸差,島國人民賺錢不易,稅收都變少(阿對,稅收變少,還能靠交通罰鍰,我都忘了!)哪有錢買新電腦阿?
少年阿賓說他把郭冠英大叔出的包踢給送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去,是依法行政,雖然他說的那個法其實有寫「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十九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而認為情節重大者,亦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難道,少年阿賓用的是「山寨版」六法全書嗎?
喔對,說到「依法行政」,怎能忘記一直以身試法作則,告訴島國人民啥咪係「依法行政」的島國正義女神呢。
我親愛的島國正義女神阿! 像郭冠英大叔這樣,拿島國人民付的工錢,又叫人來砍付島國人民,還能繼續拿一個月23萬新臺幣的工錢?!
留言列表